4月24日,記者從山西省商務廳獲悉,為了進一步規範酒類批發市場,加強對酒類批發市場的規範化管理,根據《山西省酒類管理條例》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省重新修訂出台了《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發證辦法》。從今年5月1日起,酒類批發企業的准入門檻將有所提高:在省轄市從事酒
類批發業務的企業,註冊資金必須為100萬元以上,還需擁有面積在40平方米以上的營業場所和50平方米以上的倉儲場所。
酒類批發市場亟待規范運行
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酒類批發是酒類監管的重要環節,批發企業的規范運行是確保酒類市場穩定發展的關鍵,而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我省酒類批發市場準入門檻低,部分市、縣許可證發放把關不嚴,導致酒類批發企業過多、過濫。另外,有的酒類批發企業雖然領取了許可證,但是不按規定年檢、換證,甚至售賣假酒,有的地方還存在無證批發、惡性競爭、市場無序等問題。此次修訂出台《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發證辦法》,就是為了加強對酒類批發市場的法制化、規範化管理,促進全省酒類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經營者,包括連鎖集團公司、酒類生產企業設立的銷售公司等,都必須依法辦理《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
酒類批發企業准入有了“硬槓槓”
據介紹,此次修訂、出台的《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發證辦法》,首先對我省不同地區從事酒類批發業務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經營場所、倉儲設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在省轄市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企業,註冊資金必須為10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要達到40平方米以上,且倉儲面積要達到50平方米以上;在縣級市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企業,註冊資金必須為5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要達到30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要達到40平方米以上;在縣城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企業,註冊資金必須為3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要達到25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要達到30平方米以上;在鄉鎮及集貿市場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企業,註冊資金必須為2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要達到15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要達到20平方米以上。
需有專業人員和健全管理制度
此外,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企業還需擁有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專業人員必須熟悉酒類商品的保管、儲存常識;熟悉酒類感官、理化、衛生三大指標的各種標準;掌握鑑別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能;經酒類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酒類經營人員資格證書》等。管理制度明確從事酒類批發須設有總賬、明細賬、商品賬、採購賬、保管賬等,賬目和報表要能如實反映經營狀況,採購賬應保證採購過程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並完整保存三年;須設有《酒類流通隨附單》台賬,詳細記錄所購銷的每一批次酒類商品的來源、去向、數量、隨附單號碼、金額等,並保留底聯備查。
酒類批發許可證三年換發一次
《辦法》還對我省酒類批發許可證審核發放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企業申請的許可證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月至3月份。許可證有效期三年,每三年換發一次。經營者逾期不年檢、換證的,由當地酒管部門吊銷酒類批發許可證,取消批發資格。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介紹,5月1日開始實行《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發證辦法》後,一大批規模較小或管理不健全的酒類批發企業將退出市場,更多的連鎖集團公司、酒類生產企業將設立自己的銷售公司,有實力的批發企業將在一個更為健康的市場環境中發展。
- Apr 26 Mon 2010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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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我省提高酒類批發企業准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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